
礦用絞車運輸的安全規定
運輸中使用的轎車必須符合下列規定:
1、礦用絞車每個班工作中前要做詳盡查驗,發現問題未處理前,不可應用;
2、礦用絞車應有雙重制動裝置,應能分別獨立功效,也可與此同時功效,以確保礦用絞車的安全性制動,
3、礦用絞車當斷電時,應將礦用絞車提高的原材料遲緩下發至斜井(或陡坡)底,嚴禁將原材料懸架在半坡上;
4、礦用絞車對應用的鍍鋅鋼絲繩應每日查驗一次。
5、礦用絞車有確立的數據信號,司機應在聽到數據信號后,在開展操作,司機需配專職人員,一般應開展操作訓練后,才可以出任司機崗位,非司機不可開展提高操作。
礦用絞車電控系統的發展過程應向著無人化、網絡化、遠程操作化、全自動化技術的新式機器設備發展。